问题 | 行政诉讼是怎么进行异地立案的 |
释义 | 行政诉讼进行异地立案的方式为: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在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都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哪个行政诉讼法院在哪啊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尚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案件的移送和管辖权的转移。《行政诉讼法》规定:一旦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与原告户籍地、住所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 二、因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多长时间结案 不服行政处罚提起的行政诉讼需要多久具体要看法院适用什么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三、商标纠纷中的级别管辖是什么 商标纠纷中的级别管辖是:对于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裁定的行政案件的第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确定其辖区内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其他行政行为的案件的第一审,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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