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般国有土地征地怎么赔偿? 国有土地征地没有赔偿金,征收国有土地只需要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二、征收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土地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征收国有土地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正常情况下国有土地征地不涉及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跟国家补偿的法律性质截然不同,要求支付征地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证明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没有支付补偿金就拆迁或者暴力拆迁。至于征地过程中的补偿政策,征地主管部门肯定会提前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