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老人在医院去世,到当地社保局办理丧葬费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办理社保丧葬费需要的资料包括:死者第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关系证明、火化证、死亡证明、退休待遇证、单位出具的丧葬抚恤费证明、缴费手册、个人缴费发票,以及未退休死者法定继承人的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 法律分析 办理社保丧葬费需要的资料如下: 1、必须由死亡人员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来办理; 2、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火化证(第一联及第三联)原件; 5、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退休死亡需提供待遇证原件; 7、未退休死亡人员最后交费为单位参保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是否领取丧葬抚恤费的证明; 8、未退休死亡人员的缴费手册及个人历年缴费发票; 9、未退休死亡人员的法定继承人需提供属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及复印件一份。 拓展延伸 退休老人去世后,如何办理社保局的丧葬费手续? 办理退休老人在社保局的丧葬费手续需要以下资料:1.退休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退休老人的医院死亡证明;3.退休老人的社保卡或社保号码;4.退休老人的银行账户信息;5.退休老人的户籍证明;6.退休老人的丧葬费用发票等相关凭证。办理手续时,您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提交上述资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社保局将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根据规定发放相应的丧葬费用。请您提前了解当地社保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便顺利办理退休老人的丧葬费手续。 结语 办理社保丧葬费手续需提供多项资料,包括身份证、死亡证明等。退休老人还需提供社保卡、银行账户等信息。请前往当地社保局,递交资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社保局将核实资料并发放相应的丧葬费用。请提前了解当地要求和流程,以顺利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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