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明文规定,自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此外,离岛免税商品品种也由38种增至45种,新纳入手机等电子消费类产品;取消原有的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