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结婚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2021年6月1日起,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男女双方申请异地结婚需提供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需达到法定婚龄,自愿结婚,且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证件并当场予以登记。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申请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并非所有地方都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的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2021年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二、双方自愿结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三、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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