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由谁行使?
释义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随便看
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权是如何产生的?
合同解除权法的解除有哪些条件?
合同中约定解除权的解除是什么意思
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
合同的解除权有什么种类?
具备合同解除权的合同是怎样的?
合同的解除权应该具体怎么行使呢?
合同解除权的范围包括什么
合同解除权有哪些类型呢?
什么是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是如何的
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是如何的
合同解除权包括哪些方面?
合同解除权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解除权怎么规定的
合同解除权的范围包括什么
合同解除权的概念
合同解除权的规定有哪些?
按合同解除权如何规定?
合同解除权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合同解除权法律有什么规定
合同解除权情形有哪些
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解除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counterbalance
counterbid
counterblockade
countercharge
counter check
counterclaim
counterclaim
counterclaim
counterclaim
Counterclaim
Counterclaim
counterclaim case
counterclaim in a case of private prosecution
counter-debt
counterdeed
counter-draft
counter-embargo
counterespionage
counterevidence
counter evidence
counter-feasance
counterfeit
counterfeit
counterfeit a trademark famous at home and abroad
counterfeit a trademark of export commodities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17: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