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员工拒绝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一个月未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直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若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须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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