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外地回来怎么向村里报备 |
释义 | 从外地回来报备方式如下: (1)电话报备,电话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2)扫码登记,在居住地小区(院落)入口处扫码报备; (3)居住地登记,在本人居住地小区(院落)门岗设置的登记处进行登记。填写由市社区疫情防控组统一制作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小区(院落)排查登记表》。 回村报备即外地回家员提前将个人行程信息及旅居史报告到社区做备案。对于风险地区的外来人员,社区可以提前做好对接隔离准备,避免大家在疫情防控服务站被拦截。 因为疫情原因,从外地回村一般都是需要提前报备的,可以让家属通知村委会人员,如果村里需要核算证明等信息,报备之后会主动联系的。为降低感染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报备。 报备人员需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如需核酸检测证明,按要求做好检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需要集中隔离的,报备后由所在村居联系属地防控部门进行规范处置。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严格单人单户居家,严禁外出。需居家健康监测的,实行“1人1室”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其他来(返)丰人员,要做好防护,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减少外出。 对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核酸)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措施,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引发传染病传播或有现实传播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对明知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员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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