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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释义
    一、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处罚:
    第一,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包括使用恶劣的违法手段、多次违法、影响很大等。
    第二,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第三,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第四,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况,如利用职权实施违法行为等。
    二、非犯罪情节,作为法定从重处罚的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累犯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
    3、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罪;
    5、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毒品再犯;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或者逃汇的行为人通谋;
    7、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其他便利的;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单据而售汇、付汇的。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离婚无效的情形:一、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心地同意离婚的,将视为离婚无效。二、因逃避债务而假意离婚。伴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假离婚”的现象也呈增长势头。有些人借助当前较为便捷的离婚程序,通过“假离婚”恶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恶意以离婚为借口逃避债务的,将视为离婚无效,法院对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无效。这主要是考虑妇女、儿童的权益,在女方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有特殊情况,如女方受孕是与他人通奸所为,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妨碍其有权提出离婚的请求。如果在女方无过错的前提下,男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不予支持和受理,即使是私下离婚,这样的离婚也是无效的。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有:1、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顾,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是必须必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2、与子女生活一方不能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或者其他与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虽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后,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婚姻无效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法定的继承人都有哪些
    法定继承人有:(一)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三)子女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四)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五)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继外祖父母。
    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离婚的情形有这些: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7、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的。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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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0: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