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过户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办理房屋过户赠与的步骤如下:签订赠与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过户登记;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新的产权证。 一、二手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过户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与房屋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如果申请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一致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办理房屋产权证明要什么材料 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等工作的过程。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登薄: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核发不动产权证。 三、房产赠与过户办理流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在不同地区,房产赠与过户的流程也有所差异。以深圳市为例,过户流程具体如下:1、赠与方与受赠方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3、缴纳税费。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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