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释义
    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当包括:
    (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具体包括:
    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债务人偿还的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从债务。
    2、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对于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偿还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同样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清偿额的利息,但利率应采用法定利率。
    (二)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里所指的必要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
    2、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一、民间借贷追偿权如何行使
    行使追偿权,可以先找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1、主债务及其利息;
    2、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追偿权包括哪些范围
    3、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
    4、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
    5、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4: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