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合同纠纷诉讼程序 |
释义 | 本段内容主要介绍了房屋买卖纠纷和国家管辖以及借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对于房屋买卖纠纷,根据房屋性质不同,管辖规定也不同,如政策性用房一般应在其所在地管辖,而商品房则应适用合同纠纷管辖原则。对于借款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在处理房屋买卖纠纷和借款纠纷时,建议请律师帮助判断管辖法院,避免因小失大。 法律分析 1、整理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据包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为原件。若部分证据不是原件,请律师审查是否可能影响诉讼结果。 2、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来讲,法院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在合同起草时,如条件具备,可根据直接约定管辖。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到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 3、根据案件难易等情况,判断是否要请律师。对于复杂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律师,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 4、准备开庭。 一、房屋买卖纠纷国家如何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屋的不同,按照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定。 1、如果该房屋是政策性用房,比如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等,那相应的管辖就应在房屋所在地; 但如果买卖的房屋是一般商品房,则应当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针对合同履行地,比如如果合同约定了合同履行地,那就以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争议标的是交付房屋的,房屋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二、借款纠纷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其中的“被告住所地”同时也符合我国诉讼法一贯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因此被告住所地法院无疑是有管辖权的。但是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原则上是可以的,原告可以在自身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此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在此种情况下被认定为了“合同履行地”,因而其法院具有管辖权。”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可以确定履行地的,则不能再以原告住所地作为管辖选择的依据,这一点值得我们注意。 结语 在房屋买卖纠纷和借款纠纷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辖法院的选择有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情况。对于房屋买卖纠纷,如果房屋是政策性用房,管辖应在房屋所在地;如果是商品房纠纷,则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借款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该根据案件难易等情况,以及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来判断是否需要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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