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规定只有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或者是人才中心才能管理个人档案。根据不同的情况有几种处理方式: 1.调到新工作单位。并不是只有国企、事业单位才能管理档案,如果单位和人才中心合作了,那么也是可以管理档案的,已单位名义存放到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也是可以的,那么如果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存放档案或者和人才中心有合作的,只需要办理调档手续就可以了。 2.调到人才中心存放。如果离职之后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把档案又原单位调到人才中心存放是最好的。注意:调档不能个人调动,人才中心只接受公对公的档案存放,所以必须是从单位调到人才,不能经过个人。 办理流程如下: 1、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求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给你。 2、咨询原单位的人事,你的档案存放地点在哪(原单位为一般企业的话你的档案通常存在原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若原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及有档案管理能力的大型国企,你的档案就直接在原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 3、然后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你指定的档案存放单位,请工作人员给你开一张调档函。 被单位除名后档案会存放哪里? 被单位除名后档案会存放于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