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公司等法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有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代表人的签字只证明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