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需要送达给被告人本人及其辩护人,不需要送达给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第三款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