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若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所设定的义务,或所作陈述与保证有任何不实的,都属于违约。比如,任何一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各自的义务;转让股权一方未及时履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交付标的物即股权具有股权瑕疵等;给付金钱一方未按时给付相对应的价款等。 一、合同不可抗力应该怎么写 合同不可抗力条款范本如下: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撒谎发合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终止本协议的程序,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 二、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异同是什么 1、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 2、行使权利主体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 3、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三、合同的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它包括两层含义:1、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 1、履行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方完成。 2、履行的标的。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必须交付什么。 3、履行的数量和质量。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是多少,就必须履行多少;合同规定什么质量就按什么质量交付。 4、履行的价款或酬金。即要求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或酬金支付。 5、履行的期限、地方、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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