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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什么
释义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一般权利和特殊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权利也指对世权利和绝对权利,特殊权利也指对人权利,相对权利或特定权利。
    一、债权债务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某些行为或者非某些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共同构成债务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债权具有以下特征,债权的对象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物权的对象只有物,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只能是特定的人,只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确定的。
    二、私人种的树,物权能归自己吗
    私人种的树,物权不能归自己。
    树虽然是当事人种的,但当事人种树的那块地所有权不是当事人的,所以物权不归当事人。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效力及于所有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属于义务人。物权具有追及效力、优先效力和排他效力。
    物权就其本质而言,仍然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而不纯粹是与物之间的关系。从民法上看,物权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乃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且是以一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虽然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和排他的权利,但物权本质上不是人对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物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在物权关系中,权利人是特定的,而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权利人都是指特定的权利人。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物权与债权、知识产权等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在于,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物权是权利人对特定物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物权关系表现为一种绝对法律关系,体现的是特定权利人因为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依据物权的客体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即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所谓有体物,是指具有一定的物质形体,能够为人们所感知的物。
    三、债权含义有哪些
    债权是指: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某些行为或者非某些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共同构成债务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物权相比,债权具有以下特点:
    1、债权的对象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物权的对象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只能是特定的人;只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确定的;
    3、债权无追及力,物权有追及力。债权可分为合同、侵权、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和无管理发生的债权;债权人的数量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债务履行的选择性可分为简单债权和选择性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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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