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及重新计算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和效力如何确定?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和效力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可以中断的条件包括:受害人提起诉讼、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被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将会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受害人可以在新的时效期限内继续提起诉讼。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是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其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行使诉讼权利,追究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行使诉讼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提起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都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受害人可以在新的时效期限内继续追究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责任。这一制度的效力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医疗事故受害人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正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医师从事下列活动的,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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