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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是基于真实意愿的表示,否则的话,是无效的。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议解除合同有哪些规定?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双方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呢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如下: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使得一方能够直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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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