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期满后仍需履行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继续履行,则视为合同延续且有效,但最好签订新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3条和第734条中明确了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要求,以及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和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履行的,如果双方没有异议的,视为合同的延续,是有效的,但双方最好重要签订新的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拓展延伸 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一般情况下需要继续履行义务。合同到期并不意味着合同义务的终止,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在缺乏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直至合同终止或达成新的协议。即使合同期满,双方仍然有责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支付款项、提供服务或交付商品等。因此,合同到期后仍需继续履行义务,除非双方达成另外的协议或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继续履行则视为合同延续,仍然有效。然而,双方最好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和第七百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但如继续使用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此外,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总之,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后一般需继续履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或达成新的协议,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三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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