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一方父母婚前购买房屋且赠与给新婚夫妇,此时房屋则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是否夫妻共有财产,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男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方式,具体如下: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具体如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