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公司名义贷款后,公司破产会影响个人名下的资产 |
释义 | 公司破产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不受影响,但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需要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作为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法人独立享有财产权,承担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没有影响。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公司称为破产人,公司财产称为破产财产,破产人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但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结语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没有影响。破产后,公司财产将用于清偿债务,而股东需缴纳尚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因此,公司破产并不会直接影响股东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 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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