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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税约定由承租方承担有效么
释义
    有效但不合法。
    租赁所得税实际上是取得租赁收入的纳税人在开具租赁发票的同时,地税局按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预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这项所得税应由取得收入的一方缴纳。如果租赁合同上注明由承租方承担,不违法,合同也是有效的,因为税票上注明的纳税人依然是取得收入的那一方的名称。
    但是,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在内的一些合同是这样约定的,也是这样执行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出租人或者房屋出卖人可以提高房租或者房价,最终的结果仍然是承租人。
    综上所述,纳税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人都不能自己约定将自己的纳税义务转嫁给他人来负担,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税金由承租人缴纳一定是不合法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租赁税费并未改变出租人的纳税义务人身份,仅仅是由承租人代为缴纳,并没有逃避国家税收,实质上是合同当事人对租赁费用分担进行的约定,系合同当事人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合法处分,并未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故该约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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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