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北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北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北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办理材料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报表》 2.死亡支取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3.死亡证明 4.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5.新单位享受公费医疗证明或转入医保机构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转移证明 6.外国身份证件或户口注销证明、外国永久居住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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