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违章(法)建筑的含义,在学术界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违章建筑拆迁有补偿吗 从广义上讲,所谓违章建筑就是违反城乡规划,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你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违章建筑。从狭义上见,在处理违章建筑的时候,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虽然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不影响规划,比方说在自己家院子里加盖房屋,特别是二层,或者说翻建房屋,法律规定这些行为都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这些建设行为仅仅是违反了管理性的规定,城乡规划法规定作出罚款处理即可。 另外一种情况是严重违反规划,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比如在公路上盖房子,没有办法采取补救措施了,那就要拆除,并且是非拆除不可。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