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是否有监护权? |
释义 | 离婚时,无抚养权意味着孩子由对方直接抚养,自己支付抚养费。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不直接抚养你也可以行使探望权。 一、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没有效的。但若仅仅是放弃直接抚养的权利是有效的。因为抚养权既是法定权力,又是法定义务,直接抚养权的一方以抚养子女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二、家长怎样处理孩子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 具体可按如下方式处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关系:一般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孩子抚养义务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探望权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抚养权和监护权如何区别 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种人身权利,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培养,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法定权利,也是一种法定义务、责任。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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