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核设施有效期届满前多少年可提出延期申请 |
释义 | 建议核设施所有者在核设施有效期届满前3-5年内向相关监管机构提出延期申请,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安全评估和技术评估,并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核设施有效期的延期申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准备申请材料:核设施所有者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设施安全评估报告、技术评估报告、设施维修记录、设施升级计划等,以支持延期申请; 2、向监管机构提交申请:核设施所有者需要向相关的监管机构递交延期申请,并附上完整的申请材料; 3、监管机构评估:监管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并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计; 4、决定:监管机构将在评估和审查后做出决定,决定是否批准延期申请,以及延期的期限和条件等。 综上所述,在有效期届满之前,核设施的所有者通常需要向相关的监管机构提交延期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持申请。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核设施的有效期限可以延长5至20年不等,具体的延期期限取决于核设施的类型、使用年限和安全性评估结果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 国家实行核设施安全许可制度,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制定和批准颁发核设施安全许可证,许可证件包括: (一)核设施建造许可证; (二)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三)核设施操纵员执照; (四)其他需要批准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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