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刑法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等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既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行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的规定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怎么量刑? 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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