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强制执行不一定能要回孩子。因孩子不能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如离婚判决书中认定夫妻一方应当将孩子交由对方抚养,但现在抚养孩子一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拒绝将孩子送交对方抚养的,当事人可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