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从收到单位或者职工一方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一、工伤认定书一般在多少日之内认定 工伤认定书一般在六十日之内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期限内暂停工伤认定决定。 二、劳动仲裁能否认定工伤 劳动仲裁不能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哪里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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