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换新身份证的材料包括:户本或现有的身份证,然后需要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重新申领,重新采集人像和双手拇指指纹。对于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办理,从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当天起,两个月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离城市或中心区较远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天。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这段时间,如果紧急需要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