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 《关于发放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实施办法》 法律依据: 《关于发放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实施办法》第二条 发放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工作,在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民政部门年初负责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供本行政区域内当年城镇户口退伍义务兵的数量,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把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年退役士兵实有人数,一次性足额拨付各级民政部门,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具体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