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没有宅基地的,拆迁时一般不能获得补偿。但是如果其具有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或者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其能够获得对于房屋的补偿和对于承包土地的补偿费用。农村没有宅基地的,一般情况下,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但是如果其具有拆迁范围内房屋所有权或者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其能够获得拆迁房屋和承包土地的相关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