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辨认犯罪嫌疑人不得少于几人 |
释义 |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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