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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商标不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释义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一、知识产权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知识产权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依据知识产权类型而定。例如申请商标权的,需要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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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