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隔离点医疗垃圾处理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必须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原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环保部《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规章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废水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废水泄漏风险,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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