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房子但房贷未还清,另一方同意给对方房子则可以过户或转贷款;如果不同意则可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先由一方使用房产,等还完贷款再确定归属。 法律分析 离婚后若一方未归还房贷但想要房子,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将房子过户给对方,待贷款还清后完成过户;或者办理转贷款,将贷款转移给对方,未还贷款将转为对方的债务,贷款还清后对方获得房产产权。若另一方不同意将房子转让,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一方先使用房产,待贷款还清后再进一步裁定房产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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