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代理和冒名行为有哪些不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无权代理和冒名行为的不同: 1、概念上,冒名顶替是指冒用别人身份,以被人名义处分财产或者从事其他民事活动的行为。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 2、结构上,冒名顶替所从事的活动自始至终只存在双方结构,而无权代理存在三方结构,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相对人三方结构; 3、具体到冒名顶替和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而冒名顶替则自称自己; 4、无权代理一般不表现为侵权,冒名顶替的行为是侵权。无权代理发生后,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或拒绝追认的选择权,代理行为处于效力不确定的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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