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
释义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内容:1、出租人是否具有对该房屋进行出租的合法权利;2、租金的标准;3、押金的退还条件;4、房屋的维修由谁负责;5、物业管理费由哪一方承担;6、该租赁合同是否进行登记备案等。除此之外,租赁合同应当完全具备法定条款,方可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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