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
释义 | 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有下列事项需要注意: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以及租赁期限是否超过了二十年等。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 4、租赁期限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二、无权出租的合同效力 出租人对租赁物没有处分权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二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三、租房合同照片有效吗 租赁合同的照片有用,但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进行佐证。租赁合同依法订立,并且不违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在成立时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即此时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强制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要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租赁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而且二十年期限届满时,双方当事人还可以续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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