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公司能出租物业管理用房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用途。若擅自改变用途,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有收入的部分用于物业共用部位维护,剩余部分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若用于其他用途,也需得到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擅自出租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1、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有收入的,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剩余部分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3、如果物业管理用房用于其他用途,需要业主大会的同意。物业公司擅自出租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拓展延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物业进行管理和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委托管理的物业进行出租。因此,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范围内进行房屋出租需要得到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同时,在出租前,物业公司还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出租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总之,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范围内进行房屋出租是可能的,但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物业进行管理和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委托管理的物业进行出租。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范围内进行房屋出租需要得到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同时需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违反规定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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