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06年11月9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制定交通法规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交通法规应当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法律送审稿不得与宪法相违背;行政法规送审稿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相违背;(三)交通法规应当促进和保障交通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体现和维护交通从业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律依据《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第四条 制定交通法规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交通法规应当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法律送审稿不得与宪法相违背;行政法规送审稿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相违背; (三)交通法规应当促进和保障交通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体现和维护交通从业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