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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被收购,不愿意去新公司,能申请补偿吗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金,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否则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补偿金标准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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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