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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出售与公司分立的异同是什么?
释义
    公司出售和公司分立的共同点是:都是需要将原公司的资产进行分离出去。但是不同点如下:1、公司出售不会影响到股东地位及权利,但公司分立是会影响到股东的权利的;2、公司出售是一种买卖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法人地位,而公司分立会直接导致法人地位的诞生和消灭;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我想问一下关于公司分立一年不能转让
    公司分立后不可以直接转让。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分立后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有效的转让公司决议,不能随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分立需要的材料
    公司分立办理登记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就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查。若符合分立条件的,应当依法准予分立登记,并发给新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你好,问一下身份证给别人注册公司的风险
    身份证借给别人注册公司,当事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风险。民事责任风险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也包括在内。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若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也需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实际控制人利用企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骗取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知晓情况后即使不直接参与,或者不加阻止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也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盗用身份证的罪名盗用身份证属于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对于盗用身份证件罪,是指罪犯在依照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你好,问一下公司能否成为股权转让的主体
    公司一般不能成为股权转让的主体,但是如果对股东会某项重大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公司可以成为股权转让的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问一下对方公司不同意可以收购吗
    上市公司不愿意被收购,可以与对方协商。被收购的公司原有股份可以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被收购的公司应当进行注销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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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