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已办理居住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2年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入户管理;已办理居住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入户管理。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由贵阳市政府制定,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由政府自行规定。 一、亲属投靠落户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应包含投靠人和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说明,迁入地家庭户户主应签字同意落户;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按照申报承诺制办理; 4、父母离婚,子女户口投靠父或母的,提交父母双方签字的确认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