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失业登记需提供什么资料 |
释义 | 进行失业登记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二寸红底彩色相片两张; (3)未满四十五周岁的女性需带计划生育服务证; (4)已确认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具体可咨询当地失业就业登记中心。申领失业待遇有什么条件? (1)失业前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曾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注:自愿失业、失业保险欠费、单位没有申报停保的不能办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加发失业保险金有何规定?领取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加发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加发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办理失业待遇申领需提供什么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与复印件。备齐资料后提交至市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条例》对提前就业有什么鼓励?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暂行办法》各项要求,为2011年1月1日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奠定扎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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