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要看给付行为的性质。如借贷应返还,赠与要看金额大小和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条件。赠与财物未必都以结婚为目的,分手时不能要求返还,除非具有彩礼性质。 法律分析 实践中,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主要看这个给付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则应该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要看财物金额大小,二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条件。 由于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因此如果当事人最终分手,赠与财物的一方就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当然,如果赠与的财物具有彩礼性质,则可以要求返还,因为此时没有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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