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权行使有怎样的法律效果 |
释义 |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撤销赠与合同能够使赠与财产物归原主,自然维护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笔者所要提醒大家的是,作出赠与行为之前,一定要慎重!最好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忙,以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可以知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权利不同,合同适用的撤销情形也不一样。首先,在赠与财产没有进行所有权转移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意思就是说,如果动产没有交付、不动产没有变更登记,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但是,如果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或者属于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就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其次,法定撤销权的意思是,如果受赠与人有下面这些法律规定的行为,即使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追回财产。这些行为主要包括了: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有上面三种情况出现,赠与人应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行为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赠与是不是能收回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所以,赠与行为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可撤销赠与的条件就可以撤销,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可以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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