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益诉讼监督范围 |
释义 | 检察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环境破坏案件、食品药品侵害消费者案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等。 发生生态环境破坏的事件,在行政机关没有起诉情况下,检察院可以履行其职能,发起公益诉讼,向法院提交公益诉讼书、侵害公共利益的证据材料。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什么材料呢? 1、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 3、检察机关已经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明材料。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民检察院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 综上所述,检察院是负责审查起诉的机构,对于危害到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检察院可以发起公益诉讼,比如生态环境破坏、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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