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可以离掉吗 |
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离掉,只要女方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国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分居多少年可以宣告离婚 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居几年就一定离婚的强制性规定。法律规定诉讼离婚中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是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中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个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两人没感情一方不愿是否能离婚 两人没感情一方不愿能离婚。具体如下: 1、双方可以先协商,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分居满两年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经有人民法院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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